根据《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教财(2018)16号)、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印发<上海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意见>的通知》(沪教委(2019)7号)以及《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学生助学金评审实施办法》文件,先由学生本人提交《消防救援、贯通学院校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助学金申请表》及相关佐证材料,经班级评议小组讨论,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。现将推荐名单子以公示:

公示期自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20日,如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反映至消防救援、贯通学院学生科
联系人:张老师 邮箱:20140021@stiei.edu.cn
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
消防救援、贯通学院
2023年4月14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