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教财(2018)16号)、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印发<上海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意见>的通知》(沪教委(2019)7号)以及《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学生助学金评审实施办法》文件,先由学生本人提交《中等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助学金申请表》及相关佐证材料,经评审小组讨论通过,贯通学院党政联席审议通过。现将学生学号予以公示,详见附件。
公示期自2022年10月27日至2022年11月2日(5个工作日),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映至贯通学院学生科。
联系人:张蔚老师
邮箱:20140021@stiei.edu.cn
贯通学院学生科
